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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河北涉县全国钓鱼邀请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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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

11月16日河北涉县全国钓鱼邀请赛

赵老二渔俱商行、邯郸市钓鱼人俱乐部

二、赞助单位

河南省清华钓具有限公司、唐鼎钓具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涉县渔人湾垂钓基地

四、比赛日期

2014年11月16日

五、比赛地点 、参赛人数

河北涉县渔人湾垂钓基地

限报200人,报名费每人200元

六、比赛项目

1、3.6米手竿钓对象鱼(小鲫)比赛 (尾数)

2、4.5米手竿钓混合鱼比赛(重量)

七、竞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的装备及饵料一律自备

2使用的钓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使用有害水体和鱼类生活、生存的添加物。禁止使用用虫饵、活饵、果冻、米饭、白饵、拉拉糊、粘颗粒、粘麻团、及同类型的刮饵形式(不得两次粘连)。使用者取消比赛成绩。

3、比赛历时一天,共四场赛。对象鱼小鲫鱼、混合鱼各两场,每场 70分钟。早7:00抽签。

4、成绩计算办法:在比赛中,未有鱼获者以所有赛区中的最大参赛人数为其得分,弃权者不计算比赛成绩。

成绩名次以个人四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总分)确定,总分优(少)者居前,若总分相同则先以单场最好成绩优劣排序,后以鲫鱼总尾数依次区别先后排名,以上成绩计算办法仍不能确定名次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第一名 10000元+奖杯

第二名 3000元+奖杯

第三名 2000元+证书

第四名 600元+证书

第五名 600元+证书

第六名 600元+证书

第七名 600元+证书

第八名 600元+证书

第九名 600元+证书

第十名 600元+证书

第十一名至二十名300元+证书

第二十一名至三十名200元+证书

九、报名办法

1、本次比赛不接受口头报名

2、报名电话:

联系人:赵建国13832024811 13463015366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4日,额满为止。

十、费用说明

(一)参赛运动员队往返旅费自理,竞赛期间食宿自理。

(二) 组委会免费提供竞赛当日午餐及饮用水

(三)纪念品每人一份(有鱼漂 ,帽子,鱼饵)等。赛后有丰厚的抽奖活动。

十一、裁判员及工作要求:

1、主办方将选派总裁判长、记分裁判,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2、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及比赛规则并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3、计量时,应有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记录裁判员在场,裁判员在场唱数记录,成绩经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确认生效,出现疑问当场核实,成绩上传后不予更改。

4、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

十二、赛后成绩查询及申诉仲裁

1、每场比赛成绩由裁判组计算出成绩后公布张贴。

2、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十三、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五、比赛规则:

1、运动员按参赛号码检录,抽签,各场钓位号签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

2、钓具自备,手竿钓鲫鱼限用3.60米(正负0.03米)钓竿,手竿钓混养限用4.5米(正负0.03米)钓竿,运动员只能使用一支竿垂钓,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0米。运动员必须手持鱼竿底节垂钓,可携带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一套,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必须使用细眼抄网和密眼鱼护。

3、限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

4、必须使用立漂垂钓,严禁双浮漂钓法,漂尖至主线距离不超过0.50米。

5、使用的钓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使用有害水体和鱼类生活、生存的添加物。禁止使用用虫饵、活饵、果冻、米饭、白饵、拉拉糊、粘颗粒、粘麻团、及同类型的刮饵形式。(不得两次粘连)。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

6、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

7、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

8、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10、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鲫鱼、项目只计量鲫鱼为有效鱼,混养鱼只计量鲫鱼、鲤鱼、草鱼、青鱼为有效鱼,成绩经有效确认后,不得再更改。

11、比赛按规定时间,运动员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2、比赛中严禁喧哗,在钓位上禁止使用通信工具,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

13、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不得故意造成鱼获死伤。死鱼无效。

14、运动员垂钓区域应在左右邻位中心点的延长线区域内,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

15、运动员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严禁运动员越位,如鱼越位应立即设法拉回,越位遛鱼和抄鱼,鱼获无效。

16、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垂钓,着装整齐,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对手,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十六、判罚条列:

对违规运动员按下列条款判罚,同一场次第二次违规时取消该场比赛成绩,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违规者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私自调换钓位签号者,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2、运动员钓具不符合规定,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改正后方能继续参赛。

3、非比赛时间有意使线组入水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4、钓饵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及本场比赛要求或在赛中串饵者可处以罚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理。

5、以不正当的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者取消当场比赛资格。

6、未经批准私自离开钓位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7、比赛中,鱼获若不慎掉在护外,应立即捡起入护,否则该鱼获无效,同时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对象鱼项目减除2尾鱼、混合鱼减除一尾最大鱼,并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8、比赛结束后,未计量私自放鱼者放弃比赛资格,并可追加处罚。

9、不随区统一入场或换位者,罚加下场名次分3分。

10、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大声喧哗,将废弃饵料等垃圾乱丢乱扔,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1、故意伤害鱼类,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故意锚鱼,挂鱼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2、运动员的钓点不符合比赛规则,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3、故意越位抄鱼或遛鱼影响他人垂钓的,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

14、运动员不互相尊重;同裁判员或赛会组织人员争吵打闹者取消比赛资格。

15、运动员其它违反比赛规则行为,可予以口头警告至加罚当场名次分3分的处罚。

十七、赛池概况及鱼情说明

小鲫鱼池长85米,宽16米,水深1.7米,投放6700斤工程鲫,个体50克---100克,约12万尾左右。

混养池长85米,宽20米,水深1.7米,投放鲤鱼15000斤,个体500克---1500克,投放工程鲫3700斤,个体250克---750克。总投放量1870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