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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国三岔湖钓鱼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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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瑞杯”2010中国•简阳三岔湖首届钓鱼

2010中国三岔湖钓鱼比赛

钓鱼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简阳市委 简阳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龙泉山灌区管理处 简阳市文体局 四川裕丰投资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四川省钓鱼协会 简阳市钓鱼协会

四、协作单位:

成都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

五、比赛项目:

水库团体赛(不限钓法)

六、比赛日期:

2010年10月28日—30日

七、比赛地点:

四川简阳市三岔湖国际钓鱼基地

八、参赛办法:

邀请川西南各钓鱼协会及大型企业(集团),每队运动员3人,其中1人兼领队。

九、竞赛办法与规则:

1、参赛队临场时参加钓位号的抽签,钓位号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换。

2、钓具及帐篷自备,竿长不限,每队允许三支钓竿同时下水垂钓。

3、每支钓竿鱼钩数量不得超过6枚。钩规格不限,拴法不限,但严禁使用连体钩或锚钩等非正常垂钓的鱼钩。钓鱼比赛提倡使用无倒刺钩。

4、钓饵自备,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交换饵料。不准使用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活、生存的添加物。

5、运动员的垂钓区域是钓位的正前方范围,远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中线,抛杆不得影响别组的选手。

6、选手进入赛区以后,非比赛时间严禁钩、漂、饵入水。比赛开始信号发出后,即可打窝施钓,严禁使用打窝船等电子辅助设备打窝。

7、 选手应坚守自己钓位,比赛中不能进入水体垂钓。自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8、比赛历时48小时(2010年10月28日13时-10月30日13时),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法令为准。

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中,每12小时记量登记一次,成绩单一式两份,本队队员和相邻钓位的队员签字,方可生效,任何人无权更改。称重后的鱼获由工作人员统一回收处理,非记量鱼上岸后及时放回水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存放鱼获。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未上岸的鱼获无效。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在原地等候裁判员记录成绩。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除乌龟、死鱼外,其它所有鱼获均为有效鱼,上层鱼(花、白鲶)和底层鱼(除花、白鲶外)分鱼护存放,登记计量时上层鱼和底层鱼鱼获分别不得超出10条。

10、选手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不得有意伤害他人垂钓。如钓上大鱼,鱼越位应立即设法拉回,严禁选手越位,越位溜鱼和抄鱼,当次鱼获无效。

11、选手应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乱丢脏物。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十、成绩计算方法:
每队以钓获的十二尾最大的鱼重量之和计算成绩,其中六尾上层鱼(花鲶、白鲶),六尾底层鱼(除花鲶、白鲶外),如十二尾最大的鱼重量之和相同,以第一次登记计量重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二次登记计量重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十一、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奖金总额30万(奖金为税后金额),奖励前45名。

一等奖:1名,证书,奖金8万元

二等奖:1名,证书,奖金6万元

三等奖:1名,证书,奖金4万元

四等奖:3名,证书,奖金1万元(第4-6名)

五等奖:5名,证书,奖金0.4万元(第7-11名)

六等奖:8名,证书,奖金0.3万元(第12-19名)

七等奖:10名,证书,奖金0.2万元(第20-29名)

八等奖:16名,证书,奖金0.1万元(第30-45名)

十二、判罚条例

1、钓竿超过3支者取消参赛资格。

2、每支钓竿鱼钩超过6枚者取消参赛资格。

3、使用连体钩或锚钩等非正常垂钓的鱼钩取消参赛资格。

4、私自调换钓位签号者取消参赛资格。

5、互相串鱼、串护者取消参赛资格。

6、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取消参赛资格。

7、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者,取消参赛资格。

8、非比赛时间有意使钩、漂入水者(调漂),罚减鱼获1.5公斤。  

9、选手抛竿超出相邻钓位中线,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减鱼获1.5公斤,第三次取消参赛资格。

10、赛中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减鱼获1.5公斤,第三次取消参赛资格。
11、有意破坏环境、乱扔垃圾、大声喧哗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减鱼获1.5公斤,第三次取消参赛资格。

12、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除将该鱼获拿出外,罚减鱼获1.5公斤。

十三、仲裁委员会:

设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裁判员:裁判长和副裁判长有四川省钓鱼协会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